1993年10月29日安第斯集團全書的關于工業(yè)產權共同的第344號決議和1992年12月的第26017號法令組成了秘
魯的商標法律制度。工業(yè)產權法于1996年5月24日正式生效。
| 項  目 | 所需材料 | 流 程 | 
| 申請及注冊 商標權的獲得基于注冊在先原則。 秘魯接受商品商標、服務商標、集體商標的注冊申請 商標注冊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。 | 提交材料: 1.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.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.商標圖樣 4.公認證委托書 | 官方回執(zhí)需要時間:3-4周 注冊需要時間:8-12個月 注冊有效期:10年 | 
| 查    詢 (單類別報價) | 1.商標名稱 2.查詢類別 | 查詢結果:2-5個工作日 | 
| 答復審查意見/聽證 | 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證據,不涉及費用。 |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| 
| 復    審 | 1.授權委托書 2.理由及證據資料 |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| 
| 異議、答辯 | 1.授權委托書 2.理由及證據資料 | 商標異議期限:30日 | 
| 提交使用證據 | 商品圖片,廣告宣傳材料,銷售合同,進出口報關文件等。 |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| 
| 商標爭議 | 1.授權委托書 2.理由及證據資料 |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| 
| 商標轉讓 | 1.授權委托書 2.商標注冊證書 3.轉讓協(xié)議 |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| 
| 商標續(xù)展 | 1.授權委托書 2.商標注冊證書 3.注冊人身份證明 |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| 
| 商標變更 | 1.授權委托書 2.變更信息 | 以當局具體時間為準 | 
| 其他:該地區(qū)需提供公認證文件;      連續(xù)不使用撤銷時間:3年        官方語言:西班牙語 / 克丘亞語 / 阿伊馬拉語 / 印第安語 |